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
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根据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决定在全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系列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时间
4月10日至4月20日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精神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突出政治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建设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能力。
四、活动形式
要紧紧围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这个主题,结合开展“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平安宗教活动示范场所”、“一场一档一策略”等各项工作,以多种扎实有效的方式开展好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1.抓好宣传动员。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2.开展专题研讨。以宗教团体为单位,组织宗教场所负责人围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这个主题开展一次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3.组织培训学习。以宗教团体为单位,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国家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原则上要求每个团体举办一场次以上培训学习活动,组织所辖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教职人员、信众代表学习国家安全法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教义教规和规章制度等,将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充分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的行为引导作用。
五、工作要求
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1.发动信众,广泛参与。充分发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法治宣传、法治实践,推动法治教育和实践相融合。充分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的引领作用,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把主题活动贯穿、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实效。
3.注重总结,积累经验。在组织开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主题活动中,注意收集资料,及时撰写活动信息和心得体会,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xx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