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九大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主题征文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当好学生“引路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十九大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
二、对象范围
(一)曾获得2015年—2017年市教育局授予“xx市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2015年和2017年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xx市优秀青年教师读书班”学习的学员。
(三)教育系统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征文须围绕“学习十九大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主题,结合阅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感想,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市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
(二)征文体裁。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3000—5000字,应紧密联系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
(三)征文格式。征文纸质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包括征文封面页(样式见附件1)和正文。征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字。页面设置页边距为:上3.5㎝、下3.2㎝、左2.8㎝、右2.6㎝,页面设置中文档网络为每页行数22行,每行字数28字。电子文档要求以“征文题目、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实践活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推选一批优秀作品送市评选。
(二)曾获得xx市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和参加xx市优秀青年教师读书班学习的学员均需参加征文活动,每人提交1篇征文。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本学校曾获得xx市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和参加xx市优秀青年教师读书班学习的学员,统一收集后,单列报送,不计入各区县和市直学校选送征文数量。
(三)各区县和市直学校选送征文数量如下:金平区10篇、龙湖区8篇、濠江区4篇、澄海区10篇、潮阳区14篇、潮南区12篇、南澳县2篇,各市直学校选送2篇。
(四)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学校选送的征文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征文。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xx教育》杂志上刊登。
请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于2018年2月8日前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选送征文情况简表》(见附件2)和选送征文(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xx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