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基层工会: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按照省、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落到实处,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做到精准帮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8年xx自治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活动开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落实和完善国家助学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整合内外资源,丰富助学载体,进一步推进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努力形成县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
二、资助对象
(一)户口在本县范围内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职工家庭、农民工家庭优先。(需乡镇、社区出具诚信计生证明)。
(三)困难农民工建档的对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方可建档:1.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2.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3.父母所在工作单位用工合同复印件(父母双方均是编内正式职工除外)。
(四)困难复退军人子女。
(五)资助对象具体包括以下3类人员:
1.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的困难职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
3.因下岗失业、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
注:2018年安顺市xx县城市低保标准为570元。
三、活动时间
活动分为两个阶段:2018年7月2日至7月25日为活动摸底调查阶段;8月底为帮扶资金发放阶段。
四、报送资料
按照统一部署、分头摸底、集中上报、集中发放银行卡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各基层工会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了解本单位困难职工中是否有子女被国家教育部认可承办的二本以上本科院校录取,组织力量,搞好调查,摸清底数。
(二)由困难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子女就读学校负责审查,填写《2018年xx自治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表》、《困难职工档案表》,职工本人和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双诚信证明(职工本人)、用工合同,缺一不可。
注:以上资料由考生本人提供,于8月13日前由报送单位(学校)公示、审核后统一报县总工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五、活动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以继续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为此次“金秋助学”活动的切入点,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广泛开展,带动更多的人都来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减轻子女就学的负担,营造互帮互助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帮扶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开展助学帮扶,对受助学生及其家庭情况做好入户调查、公开公示、建档立卡、审核审批等程序,由县总工会服务职工中心通过银行卡(存折)发放受助资金。
(三)各基层工会要认真负责,把握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对于已享受到政府“寒窗基金”、“圆梦大学”、“国酒茅台·国之栋梁”和其它社会救助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再列入本次活动的救助范围,在助学活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重复申报或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相关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救助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