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省直各单位机关工会:
根据xx省总工会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系列会议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好子女就学困难,经研究,2017年度继续在省直机关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的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总工会的总体部署,积极推动落实和完善国家助学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顺利实现省总2017年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
二、助学对象
2017年,工会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但仍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具体资助条件为:
(一)省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上在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其子女2017年考入大学(大专);或品学兼优的大学(大专)在读子女。
(二)在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因企业困难,职工1年以上未领取工资或只领取基本生活费且有子女参加2017年高考的困难职工家庭(省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在档的困难职工除外)。
(三)列入省直机关工会2017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困难职工家庭,其子女2017年考入大学(大专);或大学(大专)在读。
(四)未列入省总工会和省直机关工会在档的困难职工,因家庭遭遇特殊困难,需要临时性救助的2017年高中应届毕业生考取大学(大专)。
在本单位务工的困难农民工,可参照上述条件申请资助。但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已加入本单位工会组织;二是因子女上学、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三、资助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包括困难农民工子女),均由父亲或母亲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学校录取通知书和缴费标准复印件,填写《2017年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
(二)各级工会要按照要求,对所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于经过审核确需资助的对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及时将全部材料(四件)上报省直机关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将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对确需资助的困难家庭子女给予适当资助。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做好调查摸底,继续组织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
(三)要对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和我省重化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转型升级中而造成职工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其子女就学的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要多渠道筹集助学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此项活动,层层分解落实助学帮扶目标。各单位开展的资助活动,经费由各级工会资金中开支,补助条件和标准自定。
(四)请各单位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所需资助对象名单及全部材料报送省直机关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将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于8月下旬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资助。
xx省省直机关工会
2017年7月28日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