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要求)
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在显著位置(进门即见)利用多种形式(张贴悬挂、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旅游、节俭养德、志愿服务、未成年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公益广告;
2.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公示,在显著位置(进门处)有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牌匾;
3.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无大声暄哗吵闹现象;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无垃圾、纸屑、痰迹);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地面无烟头;
4.有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的安排和活动记录;
5.设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专题展览;
6.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脏乱差现象(无垃圾、纸屑、痰迹);
7.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有防盗门、防盗窗、锁等)、技防(有视频监控)、人防(有安保人员)、消防(无锈死、无粉等现象,消防器材一定要在有效期内)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8.有文明旅游宣传内容(有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有文明旅游宣传折页等);
9.水电开关处贴有“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温馨提示。
文 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