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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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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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要求)

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在显著位置(进门即见)利用多种形式(张贴悬挂、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旅游、节俭养德、志愿服务、未成年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公益广告;

2.有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公示,在显著位置(进门处)有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牌匾;

3.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无大声暄哗吵闹现象;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无垃圾、纸屑、痰迹);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地面无烟头;

4.有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的安排和活动记录;

5.设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专题展览;

6.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脏乱差现象(无垃圾、纸屑、痰迹);

7.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有防盗门、防盗窗、锁等)、技防(有视频监控)、人防(有安保人员)、消防(无锈死、无粉等现象,消防器材一定要在有效期内)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8.有文明旅游宣传内容(有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有文明旅游宣传折页等);

9.水电开关处贴有“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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