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委(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开发区工委、国电xx毛尖山水电有限公司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脱困工作,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二十一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市总工会庆工发〔2018〕71号文件要求,在做好2018年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的同时,实施工会“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并对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中(含职高)的进行助学救助。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岳西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在岳西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加入工会组织,并在安庆市内(含本县)务工,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5、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各类成人教育)。
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
1、职工家庭拥有2 套(含)以上住房的;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3 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二、资助标准
1、市总工会分配我县救助名额54名[大学生25名,“金牌蓝领”(大专职业院校)10名、“圆梦计划”9名、高中生(含职高)10名]。“金牌蓝领计划”、高中生(含职高)由县教育工会安排上报,“圆梦计划”由县总直接上报市总进行救助。
资助标准为:大学生救助、“金牌蓝领计划”每人4000元整,高中生(含职高)救助、“圆梦计划”每人2000元。
2、县总工会“金秋助学”(二本以上)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资助对象符合本通知中第一条1-4款。
三、活动时间
今年的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31日
2、申报阶段:大学生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4日;“金牌蓝领计划”和高中生(含职高)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5日至18日;“圆梦计划”救助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3日。
3、资助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30日。
4、逾期不予申报救助。
四、申报名额
1、各乡镇工会上报名额见附件(附件1)。
2、各基层工会根据摸底情况向县总上报符合救助条件的考取本科以上的困难大学生,据实申报。
3、对县总工会有下派干部的来榜镇羊河村、青天乡道义村困难户家庭考取专科以上的大学生实施救助(不占其乡镇名额)。
五、申报材料
(一)
1、《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由县总工会统一提供);
2、岳西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救助申报表(附件2);
3、省总工会印制的《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附件3);
4、岳西县困难职工申报表(附件4);
5、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件5);
6、考生的分数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章、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件(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章的证明)。
(二)
1、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附件6);
2、《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网络打印版);
2、往年享受助学救助的证明材料(各基层工会组织出具);
3、2017-2018学年学习成绩单;
4、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
5、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件5)。
六、活动要求
1、搞好调查摸底。各基层工会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今年高考、中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学生的人数、考试成绩和考取院校等情况;告知申请助学资助的家长不可多部门申报,以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基层工会对上报的救助人员必须逐一核实,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各单位确定受救助的对象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收齐并签字盖章上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
3、抓好规范建档。要按照“先建档、再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对今年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家庭,必须严格按标准建档、经县总审核上报市总审批后及时录入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对不建档的不予救助。
4、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全总、省总关于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采取打卡(存折)发放资助款,要求每个建档家长提供准确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各类材料纸质版请务必于规定申报日期之前报送县总工会帮扶中心。联系电话:xx邮箱地址: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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